• 尊龙凯时 - 人生就是搏!

    522_57px;

    OA登陆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企业党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企业党建 > 企业党建

    海淘部分监管要求暂缓一年实施 利于政策平稳过渡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5-27 阅读:

          财政部25日发布消息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

          该负责人指出,自2012年以来,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开展了网购保税进口和直购进口业务,其他部分城市也开展了直购进口业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为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逐步适应监管要求,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5月11日前(含5月11日),对上述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该负责人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征税。

    来源:经济日报 

    上篇:

    下篇: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电话:0931-8857181
    Copyrights © 2018-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甘肃尊龙凯时 - 人生就是搏集团
    陇ICP备15002214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552号

    关注我们:

    • 130_130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