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15-12-11 阅读:
12月2日-4日,农业部督查组由农业部经管总站副站长戴军带队、农业部经管司调研员王彩明、农业部经管司副处级干部胡华浪、国务院法制办干部时蕊参加,对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天水市麦积区、武山县和定西市陇西县,对麦积区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进行了现场考察,详细了解了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流转土地运作发展情况;在武山县深入确权登记颁证现场,与农业部门和专业公司技术人员等进行了座谈了解工作进度,询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指导确权工作规范运行;在陇西县观摩了陇西县土地流转交易大厅、矛盾纠纷仲裁庭建设情况,指导了文峰镇东铺社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4日上午,督查组在兰州召开了甘肃省汇报座谈会,听取了省农牧厅就我省贯彻落实中办61号文件情况的汇报,汇报会由省农牧厅副厅长妥建福主持,省委农办、省国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听取汇报后,戴军副站长高度评价了我省贯彻落实中办61号文件工作,认为我省在中办6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中,积极主动,及时出台了我省实施意见和各项配套政策,走在了全国前列,敢于当全国的“排头兵”。同时,要求我省在下一步贯彻落实中办61号文件精神和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既要积极主动,又要慎重稳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厅农村经营管理处 省农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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