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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产业化在“创新”中释放更大能量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8-6 阅读:

        “以前自己操心卖,踩不上销售的点儿、摸不准市场的脾气;现在有合作社统一收购,或者按照订单交售给企业,省心省力又赚钱!”辽宁省东港市草莓种植大户迟林国的感受,代表了所有受益于草莓产业化经营农户们的心声。

        东港草莓产业是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突飞猛进发展的一个缩影。放眼全国,融入“互联网+”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新业态不断涌现;“用饲料、免费送种猪”等龙头企业经营模式不断创新;支持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思维不断得到创新实践……

        既要企业财务报表好看,更要农民钱袋鼓起来

        农业产业化经营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市场;产业化链条将基地、农民、合作社、企业、市场等各个主体串联起来,实现了农产品、资本等要素的高效运转。

        截至2014年,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达35.42万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55万家,特别是大型龙头企业数量增多,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的龙头企业近2万家,超过100亿元的达70家。

        龙头企业的财务报表好看了,那么农户的收入有没有增加?

        数据显示,去年龙头企业等经营组织辐射带动农户1.24亿户,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3234元。企业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技术培训、疫病防治、市场信息等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民的种养水平,扩大经营规模,催生了一大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扶‘龙头’就是为了富农民。”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说。解决农业企业的困难,壮大他们的实力,就是在增强带农增收的能力。

        目前,安徽正在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集利益联结、要素融合、互助共赢、联合发展为一体的新型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内蒙古出台了“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意见”。

        为建立引导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近年来,农业部对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给予财政奖补。数据显示,33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订单采购农户农产品6亿多元,帮助5000多户农户获得贷款超过9亿元。

        此外,引导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内各种要素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支持质量检测、技术研发、物流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已累计为示范基地内龙头企业提供服务折合1500万元,促进企业节本增效。

        从事农业帮农民的要支持,对下乡非法圈地的要说“不”

        工业有4.0,那么如何用工业思维经营农业?答案是农业也要升级4.0。为此,国家鼓励工商资本下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但对于打着农业旗号搞“非农”经营、非法圈地的行为坚决说“不”。

        近年来,工商资本投资农业速度加快,特别是一批来自城市的非农工商资本蜂拥进入。据统计,内蒙古乌海市投资现代农业的原始资本中,来自工业制造、能源矿产、房地产等方面的资本约占到了投资总量的56%。

        还有一批工商资本在当地政府引导下,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传统农业注入了先进生产要素和现代化经营模式。如联想佳沃公司利用长期从事IT产业的技术优势,运用视频监控、无线传输等技术,打造农业物联网系统,实现了农作物植株生长的远程监控和全流程管理。

        在经济新常态下,地方鼓励龙头企业等加强商业模式和技术研发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

        在“互联网+”时代,农业当然不能缺席。一大批龙头企业试水电商,在知名电商平台开店设馆,商品销量的激增,带动了农民手中农产品的快速消化。一些龙头企业还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如成都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用饲料,免费送种猪”计划,企业饲料销量稳增,农民也得到了实惠,实现了“企业+农民”的双赢。

        国家鼓励龙头企业等通过自建或订单的方式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对农产品进行就近收购储藏和加工转化,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农超对接等,实现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的有机衔接。

        2014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与主要农产品原料采购总额之比达2.48∶1。

        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人才、技术等先进生产要素,加强自主科技创新,开发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2014年,近九成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中心。云南花宏进出口公司创新花卉加工保鲜技术,研发出保鲜期长达5年的“永鲜花”,在国际市场供不应求。

        工商资本下农村,给农村带去了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个副产品,就是出现了非粮化,甚至非农化的倾向。工商资本下乡的过程中难免“鱼龙混杂”,一些地方为了政绩盲目招商,甚至为一些企业从事“非农”经营大开绿灯,这些行为严重威胁到了国家粮食安全、侵占了宝贵的耕地,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对此,中央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要加大粮食生产扶持的力度,鼓励和支持流转土地要用于粮食生产,遏制非粮化、严禁非农化,绝不允许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

        探索“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新常态下,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都面临不同程度的挑战,需要开辟新的增收渠道。”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说,发展农业产业化,就是要带着农民干、帮助农民销、实现农民富,就是要在一二三产业上为农民需找增收点,而农业产业化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上,则表现出了强大的动力源。

        在增加家庭经营收入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普通农户、规模经营户共同发展,实施订单农业,进行产销对接,以保底价收购、加价收购、二次利润返还的形式,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的增值收入;在增加工资性收入上,鼓励龙头企业优先雇佣本地农民,开展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农民,让其获得人力资本溢出的输入效应;在增加财产性收入上,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而引导农民将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设施等入股企业,则成为当前颇具探索性的一项创新性做法。

        目前,农业部已在黑龙江、浙江、四川等地开展试点,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逐渐增多,农民以股东身份可以直接分享产业链增值成果。重庆市东江生猪养殖公司采取“保底+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吸收当地26户农民23.24亩土地入股,除保底收入外,每次每亩分红都在1000元以上,远高于土地直接出租的租金收入,探索出了农民分享加工、流通等环节增值收益的现实路径。

        除了探索实践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外,还可以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以资本入股的形式领办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的深度融合。

        从事种养业依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要增收就要扩大种养规模,就需要增加资金投入,但却常常苦于贷款难、贷款贵。与此“同病相怜”的还有农业企业,贷款难、融资贵成了企业带农增收的“拦路虎”。

        针对资金问题,目前江西等6个省以财政资金出资的方式,成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河北等11个省由龙头企业牵头成立了担保公司,解决基地农户生产资金短缺问题。此外,吉林等省正积极筹建农业产业基金公司,对成长型的龙头企业进行直接投资。

        强了龙头,富了农民,企业过好了,才能让跟着企业闯市场的农民过得好。正所谓“一颗棋子活全盘”,企业资金实力的增强,带动了全产业链的活力,释放出带农增收的更大能量。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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